欢迎光临四川生活资讯网!

今天是 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关注社会热点

一起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

人身险“双录” 属地管理加码

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继珠海、东莞后,惠州有关部门也发文加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者注意到,有关属地政策均以2017年7月原保监局印发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基础作出加码。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分局发布《关于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1日起,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外,惠州辖内的人身保险机构通过本机构员工、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向自然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同步录音录像(下称“双录”)的方式予以记录。

据了解,实施“双录”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销售误导,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提到,“双录”的内容至少包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产品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等六项。

根据《办法》,“双录”范围包含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以及通过其他渠道销售投连险产品,或向60周岁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等。也就是说,《通知》扩大了产品的期限。

记者梳理发现,地区在保险“双录”的加码早有先例。2019年4月,原珠海银保监分局发文要求保险公司(含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含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有关产品必须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珠海还较早提出,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实施操作轨迹留痕、截屏等措施。其后,上海、江西以及广东东莞纷纷对人身险产品犹豫期后退保损失的风险做出了更加严格的告知要求。今年以来,青岛、甘肃先后加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队伍。

人身保险保险珠海市惠州市通知 新浪众测 新浪众测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相关新闻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四川生活资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推荐阅读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四川生活资讯网 sc.jsxwn.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 网站所有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